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》。
以下为小编摘录的与“养老”相关的内容:
三、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
(七)完善促进均衡可及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。公办养老、托育、医疗机构基本服务收费,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。民办普惠性养老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,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。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,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,建立与财政拨款、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高中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。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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